各有关单位:
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16年9月8日在厦门举行。届时我厅将举办环保项目洽谈会和环保论坛,并邀请境内外环保机构、环保企业参会。为充分利用该平台开展对外交流,推动我省环保项目与国际资本和技术的对接,促进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,请你单位上报2016年环保对外合作项目和技术需求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环保对外合作项目
(一)项目范围
所报项目应属于下列领域:
1.农村环境整治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;2.水域、水源保护及工业污水处理;3.工业废气治理;4.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及再生利用;5.土壤污染治理;6.可再生能源开发及生物质能综合利用;7.清洁生产;8.生态建设;9.其他环保项目。
(二)项目简介
请编写项目简介(格式见附件1),内容包括:
1.项目名称;2.项目地址;3.承办单位;4.项目负责人;5.建设理由及条件;6.建设内容;7.项目总投资;8.合作方式;9.经济效益分析;10.前期工作情况;11.联系方式(联系人、电话、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等)。
二、环保技术需求
(一)技术领域
所报技术需求应属于下列领域:
1.废气及烟尘治理;2.水域净化及废水处理;3.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;4.土壤污染治理;5.其他环保技术。
(二)技术需求简介
请编写技术需求简介(格式见附件2),内容包括:
1.技术名称;2.技术需求背景;3.技术要求;4.技术解决方式;5.所需经费;6. 技术需求单位;7.联系方式(联系人、电话、电子邮箱)
请你单位在辖区内广泛征集环保合作项目和技术需求,并于7月26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上报我厅对外合作处,每个单位上报的环保合作项目和技术需求数量不少于5个。
联 系 人:省环保厅对外合作处 文洪强
电话/传真:0591-88367132;
电子邮箱:fcd@fjepb.gov.cn。
福建省环境保护厅
2016年7月5日
备注:
请有意向的会员单位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,于7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会员部吴芬芳965076472@qq.com,以便协会统一汇总上报,谢谢!(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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